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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刊

當女性穿衣自由遇上社會主流

圖片來源: Freepik

BY 范鐘元 / 國際 Queen 編

從歷史演進到文化進程來看,這個社會確實存在種種穿衣規範。我們時常難以劃分自由與得體的界線,使穿衣打扮成為了一門學問。時至今日,服裝不再只有遮羞功能,亦在某一程度上代表了自己「是誰」。試問:在不違法且不妨礙道德秩序的前提下,女性是否能安心自在、擇己所愛的穿搭,擁有表現自己的自由呢?

#順應社會主流

順應主流 圖片來源: Business vector created by macrovector - www.freepik.com

配合文化進程,才是上上策

隨著西方思想擴張全球,“崇高的價值觀”和“進步的思考模式”移植各地。然而,它的拓展時常損及文化整體性且不正常加速其文化進程。相對開放的思維傳達女性的自覺和對男權社會的挑戰需要直觀且強烈,才能有效破除女性角色的穿衣桎梏。

穿衣是對社會的參與,表態個人的意見訴求。知名烏克蘭女權團體Femen常以裸上身方式遊行抗爭,運用裸露身驅作為戰場武器,表達女性受壓抑的訴求,明確又有力道。但倘若是發生在亞洲保守國家,仍舊合適嗎?一位具美籍和印度籍的知名女作家Shoba Narayan在其專欄提到:「穿短裙不是為自由而爭,只是對文化特性視而不見。」 表達出一味要解放意識抬頭,並不是那麼負責任。應該考量各地文化差異,進而去尋求最適切的方法來發聲。

爭取平權是個趨勢,也是本該做到的普世價值,但應該要有屬於自己文化的配速,免得適得其反,與當地文化產生衝突,帶來更大反撲。

先穿對再穿美

著裝前需三思!穿衣是一種人格特質的展演,間接反映了「你是怎麼樣的人」。若能根據場合、職業和社經地位等因素去做穿搭,則可避免產生「落差」。多數人難以想像穿著比基尼去工作面試,產生預期跟實際上的衝突,這就是落差。

職場上可以透過穿搭去體現專業度、建立良好印象,讓客戶和老闆信服於你;若在特定場合上穿搭得體,將能透露出識大體和其細膩程度。一提及婚喪喜慶等場合,腦中自然浮現特定樣式,再針對這些樣式去做挑選,才是明智之舉;社經地位也有各自被期待的穿搭組合,該如何穿才能穩固頭銜,鞏固其地位。

倒不是說一切都得按穿衣規範來,那太死板無趣,扼殺了個體獨特性。而是在“穿對”的前提之下,把自身的風格巧思或自信部位做出展露,把優勢和美感穿出來。在有限框架中仍能適度展現穿衣自由的人,才是真正的衣品高。

防患於未然

基於安全疑慮,保護自己是必須的。根據Psychology Today專欄指出:多數文獻研究均反覆強調男性對視覺的高敏感度,相對於感覺,男性更愛感官上的直接刺激。也因為此種特性,使其更容易耽溺於肉體誘惑,用簡單直觀的方式去追尋美色和性。在穿衣上若是過於清涼單薄,確實會引起有心人士的遐想,成為狼下獵物。魯迅《而已集》:「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像唯在這一層面如此躍進」雖是為了諷刺當時人思想狹窄,但這些字句或多或少反應現實。你了解到外頭世界並不是那麼友善。在公共場合我們可以預先思考其潛在危險性。“穿衣得當”是你唯一能控制的變數,進而去降低危害發生的可能性。

#女性穿衣自由

女性穿衣自由 圖片來源: Banner vector created by macrovector - www.freepik.com

主流由誰決定?

這樣穿很廉價、缺乏質感、沒有氣質⋯⋯,諸如此類充滿歧視意味的詞語常常加諸在穿著清涼的女性身上。更別說在現今社群媒體發達的時代,特為尤甚。在「網美」的照片下,不難發現一些不堪入目的留言,好似上傳了露出肌膚的照片就等同於自己很隨便一般,任人宰割。

「廉價」這個詞,廉是便宜,價是價格。用這樣的詞彙評斷女性,將女性商品化,是社會一直以來難以突破的窠臼。

Lady Gaga 和Miley Cyrus透過強烈且非主流的服裝表達自己不願隨波逐流的抗議,表現自我的同時更試圖打破人們眼中對於「女明星」的框架。從Gaga震驚全球的「生牛肉裝」到Miley只穿一件開高衩白色背心,上面寫著「my pussy, my choice 」。或許會有人認為這些舉動只是為了搏版面,但仔細思考,或許登上頭版只是手段,誘使人們反思才是真正的目的。捫心自問:跟隨主流之後,自己在哪裡?

遵循規則才是真諦?

古代封建社會創造出三從四德:「未嫁從父 、既嫁從夫、夫死從子」,並且要遵守四德「婦德、婦言、婦容、婦功」。這些規則用以約束女性,且成為男子選擇妻子的準則。

現在看來或許荒誕無稽!可細想,幾千年文化早已根深蒂固,到現在仍對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從書報雜誌到影視娛樂,穿著較為裸露的女性總是被開尺度過分的玩笑,好像是「自找的」一樣;反之,將自己層層疊疊包覆住的女性得到了所謂「玉女」形象。身為女性,我們從小到大就被禁錮在這樣的「傳統思想」之中,被迫遵循社會立下的「規則」。

這些「規則」告訴我們:女性穿得多是保護自己的方式,穿的越多越安全,也顯示出女性是弱小、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存在。再者,這個「規則」也代表,若有女性主動裸露出大片肌膚、穿得少,則是以吸引他人注意為目的的「不正當女性」。可怕的是,越來越多女性也將這個「規則」奉為圭臬,陷入了這樣的惡性循環之中。

可事實不該如此!這些所謂的規則,其實是一條又一條加諸在女性身上的囹圄,一個該拆毀的牢籠。自我應該建立於自知之上,而非套入他人的規則之中。

穿得少就是引誘犯罪?

女性穿得少常常會引來讓人不快的騷擾或是不禮貌的視線,更甚者是遭偷拍。美國有線新聞網(CNN)在2017年發表的《全球性騷擾現狀》中,敘述了全球各範圍內的性騷擾調查數據。而數據顯示「全球有35%的女性遭受過性暴力」以及數不盡的言語和肢體性騷擾。

在2018年比利時曾有個展覽,名為 < What were you wearing? >,展出了性侵受害者們事發當時所穿著的衣物,結果幾乎都是些平凡到不行的日常穿著:短袖T恤、牛仔褲、洋裝。由此可見,受害者的衣物和性暴力犯罪的原因毫無相關。即使穿的再平凡,仍舊有不計可數的受害者。

可令人無法接受的是,當某人遭竊時,不會有人指責他說「你自己把錢包露出來的!」「誰叫你看起來錢很多!」「你活該,欠偷」。既然如此,為何總是有人「義憤填膺」的檢討性侵受害者呢?

總觀數據指出:穿得少和性暴力並沒有絕對關係,也不該是犯罪的藉口及受害者被檢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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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鐘元 / 國際queen編

立志成為上得了廳堂,進得了廚房的男人。中山大報社負責人之一,主要負責文字產出及議題文章。基本上報社技術層面都跟我無關,我是連下載AI都怕電腦ㄎㄧㄠ去的人。 彈六年的琴,只為換得一雙漂亮的手手,喜歡游泳、郊遊、唱歌、下廚和關於時尚美的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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